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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回家被“限高” 主动履行才团圆
本网网址:www.scfzxxw.com   来源: 本站原创    时间:2022-02-10
 

  四川法治网讯(□李鑫)春节前夕,远在他乡的务工人员,思虑最多的是如何回家过年,与亲人团聚。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让有的人回家过年变成一种奢望,而闫某身在非疫情发生区,却不能及时回家过年,原来他因为执行案件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无法购买便捷的车票。

  大英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的闫某追缴违法所得一案,因被执行人闫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于2020年8月4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对闫某采用限制高消费的信用惩戒措施。今年1月23日,闫某主动联系大英县法院执行法官,要求履行执行案款,请求解除限制高消费,以便购车票回老家过年。执行法官立即对该案查询,发现该案应履行但尚未履行的金额为52万余元,并通过微信向被执行人闫某推送案款执行通知书。随后,被执行人闫某将该案款存入法院的案款专户。经查询到账后,执行人员将被执行人闫某的限制措施全部解除。最终,闫某终于顺利买到车票,踏上回家之路。

  大英县法院在此敦促被执行人,要依法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将付出更大的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代价,希望被执行人家庭成员、亲友积极协助、规劝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编辑:杨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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