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途径,遂宁经开区在南大食品有限公司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确保检测全覆盖、包装全消毒、商品全追溯、人员全管理,以有力措施保障广大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据悉,根据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30日零时起,凡进入遂宁经开区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区进行预防性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货品经消毒和核酸检测合格,并取得出库证明后方能进行储存、销售和加工。
按照规定,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应在进口冷链食品到达遂宁经开区之前24小时,主动向区集中监管仓提出预约,并如实申报货主单位、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商注册号、海关报关单据、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收货单位、货物流向、运输车辆、司机姓名、联系电话等相关完整信息。
本规定发布之前,已进入遂宁经开区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其经营主体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核酸检测和消毒机构,完成存量冷链食品的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杀,在取得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杀合格证明后,方可对外销售、加工。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分局、社事局、经信商科局、建设交运局、公安分局、区统筹城乡发展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方位加强对冷链食品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集中监管仓规定,存在进口冷链食品应进入集中监管仓区而不进入、储存销售加工未取得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等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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