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网讯(□李鑫)2021年3月19日上午,随着“三方”签字仪式结束,移交部队向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赠送锦旗后,蓬溪籍残疾军人李伟移交安置任务圆满完成。

李伟,男,汉族,生于1976年7月,家住蓬溪县三凤镇。1994年12月入伍,2021年3月退伍。1997年3月,在部队飞行训练保障中,氧气车氧压机突然爆燃起火,为保护国家财产和战友生命安全,李伟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果断处置,奋力扑火,致使全身严重烧伤。被评为因战一级伤残军人,并荣获一等功。

接到上级下达李伟移交安置任务后,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负责李伟移交事宜,用心用情,多措并举,高效率、高质量完成“一等功臣"接收安置任务。

充分做好移交安置准备工作。蓬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主动与李伟所在部队联系,共同拟定安置协议,衔接移交安置的时间及手续办理等各项接收细节;主动与本人及其家人联系,充分了解其现状和相关诉求。
尽力解决其实际困难。待安置期间,到家中走访看望,做实做通思想工作,通过发放购房款方式(按60平方米的标准),解决住房保障问题;通过资助购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解决其医疗保障问题。
严格落实政策规定的伤残抚恤等待遇。并抓住当前党史教育有利时机,宣传李伟英雄事迹,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学先进,赶先进。真正做到让“功臣"称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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