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四川法治网讯(邱雪梅)华蓥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该局以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为核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质高效化解自然资源争议,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对自然资源管理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以政治建设统领法治工作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国家立场、人民利益、权责对等和底线思维,大力弘扬讲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深化自然资源法治实践,将政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贯穿于自然资源管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坚守法治底线,完善合法性审核程序,细化审核标准,建立审核责任追究制度。 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总体部署,严格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细化审核范围,规范审核程序,确保重大执法规范有序。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规范决策流程,强化重大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深化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
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做好行政许可等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清单制定工作;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坚持全面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做好自然资源改革涉及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
营造良好自然资源法治环境
服务中心抓好重点普法。结合《土地管理法》实施,抓好各项重点制度宣传教育,保障新法实施平稳有序。创新普法工作方式,不断完善普法工作平台和抓手,在全系统和全社会大力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法治环境。
提升法治建设能力。有力促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持续推进全系统法治学习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广大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加强对法治机构工作人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的专业能力培训。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