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网讯(□李鑫)5月27日,蓬溪县举行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开工仪式。蓬溪县委书记张智勇宣布开工令,县委副书记、县长黄亚军致辞。
蓬溪因蓬山溪水而得名,具有良好的自然生态本底,2016年,蓬溪被确定为四川省十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县之一。海绵城市PPP项目是蓬溪近年来投资最大的城市建设项目,也是蓬溪生态宜居城、公园城市建设的支撑性项目。
据悉,此次开工项目总投资约7.9亿元,主要实施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海绵型绿地生态修复、内涝治理5大类共29个子项目。项目将采取“BOT”运作模式,合作期1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
此项目的开工也标志着蓬溪县海绵城市建设迈出新步伐,必将有力推动生态宜居城、公园城市建设提档升级。此次开工建设,将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海绵化建设和改造措施,进一步完善蓬溪县城市市政设施配套功能,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创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提高城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扮靓城市形象,更加彰显“蓬山溪水,山水乐园”的城市特色,推动蓬溪海绵城市建设由“试点”变“示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