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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治网讯(王晓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部署,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华蓥市税务局采取有效措施施行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和税务执法方式,体现了柔性执法,更好地服务好市场主体。 加强宣传辅导,营造良好氛围。在第一税务分局即办税服务厅电子展示、制作宣传册等方式,广泛宣传“首违不罚”的事项内容,切实提升纳税人对“首违不罚”的认知度和知晓度,为《清单》落实工作多形式、多渠道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学习培训,准确把握精神。认真组织各税务分局执法人员开展对《清单》的专题集体学习,切实学懂弄通《清单》主要内容,准确领会《清单》工作定位,全面准确把握《清单》政策精神,有效推动政策落实。
加强工作落实,确保优质服务。严格遵守适用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一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二是危害后果轻微,三是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对于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要主动作为,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 同时,告知纳税人如果再次发生清单中所列同一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给予相应税务行政处罚。
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满意程度。施行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既是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柔性执法的体现。通过强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执法、守法的初心就能得到共同呵护,营商环境会越来越好,进一步提升了纳税人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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