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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治网讯(陈厚军)邻水地处长江上游,是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有大洪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在长江生物多样性中占有重要地位。2021年6月6日放鱼日,邻水县农业农局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在大洪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丰禾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20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邻水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丰禾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首先将利用县检察院生态修复资金购买的鳙鱼、鲢鱼、中华倒刺鲃等58万余尾鱼苗,投放到邻水县大洪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然后,县检察院组织了两名违法行为人进行现身说法,警示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县公安局向全县各界发出倡仪,倡导大家在长江十年禁渔期间,做到放鱼、护鱼,为长江禁渔出一份力。
本次活动发放禁渔及生态修复相关资料200余份,放流鱼苗58万余尾,将对大洪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然生态涵养、物种平衡维系、河流水质改善起到积极作用。
邻水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付华明同志表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是落实长江十年禁捕,修复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维护长江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举措,是助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有益探索。
邻水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聂兴强同志表示,增殖放流有助于强化渔业司法和生态修复紧密衔接,有助于开启跨界生态保护新模式,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渔业生态损害赔偿和修复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促进河流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不断改善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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