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网讯(□李鑫)为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大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7月7日下午,大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通知陪同遂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先后到永欣运输公司和兴茂运输公司危险货物承运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了企业的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相关运输车辆是否匹配,电子运单与GPS轨迹是否匹配,运输车辆相关设备状况以及企业是否制作危险货物运单和相关检查台账。
此次检查,严格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切实排查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做到“100%”安全运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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