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9日,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森林警察大队(以下简称森警大队)在工作巡查中发现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联盟村、柏湾村、孟桥村等多处山坡上有大量柏树被砍伐。同时,民警核实到柏树被砍伐的区域为第四等级林地保护地,而遂宁市船山区林业部门也并没有对此地核发过林木采伐许可手续。随后,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立即对此立案调查。因案情复杂,涉及区域大、被伐树木多、作案时间长,四川省公安厅将该案列为了督办案件。

遂宁市公安局永兴派出所和森警大队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实地走访、调取监控、数据比对等方式,很快锁定了运输涉案柏木的陶某(男、44岁、船山区人),继而找到了收购这批林木的谢某彬(男、51岁、船山区人)。3月26日,陶某、谢某彬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两天后,涉嫌滥伐林木的叶某华(男、54岁、船山区人)、向某文(男、55岁、船山区人)主动投案自首。
经审查,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间,叶某华夫妇、向某文夫妇4人,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的情况下,以单株十几元至几十元不等的价格向船山区永兴镇联盟村、柏湾村、孟桥村等当地村民购买柏树,并雇佣附近村民进行砍伐。4人组织分工明确,叶某负责联系当地村民购买柏树,并负责押车和销售;向某负责组织带领工人砍伐并装车;叶某华之妻谢某、向某文之妻谭某负责账目结算。4人所滥伐的上百吨树木由向某联系的司机陶某负责运输,由遂宁某木业公司的谢某彬收购。

办案初期,走访调查工作难度很大。“附近很多村民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不愿意反应知晓的情况,部分村民看见办案民警就关门闭户,甚至说一些难听的话语。”随着工作的推进,森警大队和永兴派出所民警挨家挨户走访向村民做大量思想工作、政策法规宣讲工作,最终还是了解了大量情况。
5月7日,叶某华之妻谢某、向某文之妻谭某被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在调查中发现,谢某彬近期还非法收购了蓬溪县金桥乡唐某滥伐的大量柏木。

“有些林木伐桩在悬崖边,有些在布满荆棘的树林里……”案发后,森警大队第一时间对现场进行保护,协调组织有资质的部门对滥伐林木的品种、数量、林木蓄积量等进行鉴定。案发区域属山区、林区,且有多个现场,给现场勘验、伐桩检尺等取证工作带来很大困难,负责现场勘验取证的民警一不小心身体就会被伐剩的树枝和尖刺划伤,鞋子也会被刺破,但最终还是完成各项取证工作,掌握到精确数据。该案被采伐林木立木蓄积量为104.3立方米,出材量为72.26立方米,共计砍伐柏树647株。
近日,叶某华等4人因涉嫌滥伐林木罪,陶某因涉嫌非法运输滥伐的林木罪,谢某彬因涉嫌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罪,被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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