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网讯(□张欢 刘媛媛)8月以来,射洪市广兴镇便民服务中心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中,深入辖区各村(社区)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领域相关工作,着力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多元化。

活用“下属委员会”,拓宽群众议事途径。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的村(居)务监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环境卫生、妇女儿童等委员会作用,广泛征集民意,拓宽群众参与村(社区)事务治理的范围和途径。
善用“四议两公开一监督”,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以新长村为试点,凡涉及村(社区)发展和村(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按照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议事流程,及时公开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同时全过程自觉接受党员、村(居)民的监督。
巧用“一约四会”,强化精神文明。联合镇司法所,对各村(社区)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一约四会”作用,以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为契机,促进各村(社区)形成良好风气,持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妙用村(居)务公开,搭建群众沟通桥梁。规范公开内容,由镇民政办牵头,指导各村梳理惠民政策,整理各部门涉及群众政策享受台账,及时在村公示公开,确保政务、事务、财务相关工作公示到位,群众能够及时知晓村级相关事务。
多用“民事代办”,提升群众“三感”。辖区11个村(社区)落实“民事代办员”,在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及时公开民事代办内容、流程等,帮助有需求的群众进行事项代办,同时建立民事代办台账,把工作做到位做到家,在办好老百姓操心事、烦心事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广兴镇便民服务中心胡浚娴等基层工作人员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着力在规范村(居)务公开形式和内容、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上下深功夫,让群众真正成为基层治理的参与者、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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