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网讯(□李鑫)9月27日上午,遂宁市船山区召开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联席会议。遂宁市船山区副区长,市公安局船山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茂森出席会议并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为全面推进绿色发展,严厉打击恶意排污、非法倾倒垃圾、固废等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着力提升环境治理能力。船山区决定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在整治工作中,务必遵照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落实好严、实、细等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分解,确保整治的针对性、实效性。
会议强调,要清醒地认识到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更要以“新景源”事件为警钟,举一反三、痛定思痛。要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进行深挖细查,特别是一些重点污染企业,一定要进行全方位“体检”,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有效震慑。同时,各职能单位之间既要分清责任归属,又要加强协作配合,更要凝聚智慧力量,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会议还解读了《遂宁市船山区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市公安局船山区分局、船山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局还分别围绕各自部门职责进行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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