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网讯(□张欢吴永珍)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工作,防范养老金、冒领、重复领取等问题,今年以来,射洪市居保中心“四举措”开展养老金领取人员稽核工作,确保基金安全。
加强数据比对核查。市居保中心每月定期将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信息与公安、民政、医保、卫健、法院、检察院数据进行比对,筛查出死亡冒领人员和服刑违规领取人员。
严格死亡上报制度。市居保中心制定并印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月报告制度》,要求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每月10日前上报本行政辖区居保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名单,有效遏制死亡瞒报和迟报现象发生。
强化公示监督制度。市居保中心每年对各镇、村(社区)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主动服务上门认证。市居保中心全员参与,采取上门办理、去养老院集中办理等方式,为空巢老人、孤寡老人、卧病在床老人等特殊群体办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真正做到将“群众跑腿”变为“主动作为”,架起服务群众的“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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