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网讯(□李鑫)2月21日,遂宁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开展情况,公布了执法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

据悉,“春雷行动2022”自2021年12月20日启动后,遂宁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出动执法人员4532人次,有力整治各类市场乱象,立案查处案件件628件,案值647.27万元,罚没款共计595.48万元,维护了当地稳定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群众满意的市场环境。
其中,遂宁市市场监管系统围绕食品安全执法、质量安全隐患整治、未成年人保护、打击乱评比乱排序、保障农村药品质量安全、两轮三轮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等6个专项开展执法行动。组织开展92批次食品产品抽检工作,监督检查农贸市场95家,经营户3525家次,对发现45家未完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经营户进行现场指导整改,督导经营户新设票据公示牌500余个;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市10余个重要用气场所、人员密集区进行安全用气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4处,目前已督促整改到位,检查燃气具615家次,责令整改5家次,立案查处5件;加强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查处相关餐饮类案件8件,罚款共计6.73万元;检查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874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414余人次,目前已查办案件108件,案值587.33万元,罚没款434.61万元。
记者注意到,典型案例中,蓬溪县市场监管局查办了一起肥肠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经查明,该案当事人将餐厨废弃油收集起来,清除残渣后,通过高温加工炼制成老油,供厨师制作菜品使用。蓬溪县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案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郭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且今后不得担任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此外,遂宁市市场监管局还查办了一起遂宁某药店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案。检查发现,该案当事人无法提供所售的“延时生精”78袋,“肾黄金”2盒的购进凭证、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厂家资质等证明材料,至检查时已销售“延时生精”50袋,遂宁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产品及违法所得,罚款15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遂宁市市场监管局将围绕执法重点,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大要案件、新型疑难案件,用实际行动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加强未成年保护与价格惠民行动等,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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