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网讯(□张欢)遂宁市“为人民管城,向人民汇报”城管执法公众开放日活动将于3月24日下午在主会场射洪市三江风情广场举行,主会场设有“有奖问答、意见收集、宣传资料发放、“城管+”体验活动和垃圾分类智能回收系统体验”等项目。
本次活动旨在搭建城市管理与市民密切联系的平台,让广大市民积极关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增强市民的城市管理意识,提升维护文明城市的责任心。以射洪“城市更新样板区”的打造为目标,携手共建和谐美丽家园,为射洪“建设八区、奋进百强”贡献应有的力量。
参与活动可现场领取精美礼品,我们期待你的到来。
时事政策篇
1.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党代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是?有多少人参加?
答:1921年7月23日至31日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举行;会议在最后一天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的游船上举行。出席代表12人。
2.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提出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中的“四种意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3.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提出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中的“四个自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四个自信”即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4.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提出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中的“两个维护”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两个维护”即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5.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是什么?
答: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到本世纪中叶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6.中共遂宁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筑“三城”兴“三都”具体指什么?
答:“三城”:即绿色智造名城、生态公园名城、养心文旅名城;“三都”:即西部水都、东方气都、世界锂都。
7.市委二届七次全会指出的“32字”蓝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对标竟进,创新担当;做强工业,美丽城乡;提速交通,扩大消费;建设八区,奋进百强。
8.射洪市委提出奋力建设“八区”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作风改进表率区、锂都之都核心区、城市更新样板区、乡村振兴引领区、绿色智造支撑区、生态文明先行区、幸福民生精品区、品质党建示范区。
9.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商家店铺遵守城市管理法规意识,优化我市投资软环境,建设文明、卫生、整洁、有序的新射洪。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商家做到的“门前五包”内容是什么?
答: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立面、包文明。
《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篇
1.《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于何时开始施行?共多少章多少条?
答:本条例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共五章77条。
2.城市市容卫生禁止那些行为?
答:(1)随地吐痰、便溺;(2)乱倒污水,乱扔烟蒂、果皮、纸屑、塑料袋、宣传单等废弃物;(3)在江边、渠道保护范围内清洗车辆和衣物、拖把等物品;(4)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3.城市道路能否随意挖掘?怎样规定的?
答: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后五年内或者大修竣工后5年内不得开挖敷设管线;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可以先行破路抢修,并在24小时内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第14条)
4.城市餐饮店的餐厨垃圾能否找人回收处理?违法行为怎样处罚?
答:将餐厨垃圾交给无资质的回收单位处置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第69条)
5.建(构)筑物临街面安装防护栏(网)有什么要求?
答:建(构)筑物临街面不得安装外置式防护栏(网)。同一街区建(构)筑物临街面设置的遮雨(阳)篷、空调外机和机罩,其造型、色调和风格应当与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并保持安全和整洁。在建(构)筑物临街面安装外置式防护栏(网)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第70条)
6.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1)束以犬链(绳);(2)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3)除导盲犬、扶助犬、警犬外,禁止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办公区、学校、医院、影剧院等封闭性公共场所。(《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第30条)
7.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对在建的违法建(构)筑物采取那些措施?
答:(1)书面责令停止建设;(2)拒不停止建设的,依法扣押施工工具、查封施工现场;仍不停止建设的,立即依法拆除;(3)将违法建设行为书面告知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关企业,并抄告建设单位或者个人;(4)在违法建设行为发生地公示违法建设基本信息。(《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第34条)
8.治理屋顶渗漏需搭建建(构)筑物需由那个部门批准?
答:为治理屋顶渗漏需搭建建(构)筑物的,应当征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同意。(《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第37条)
9.业主在哪些时间段不允许装修?
答: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7时在学校、医院和居住区等噪声敏感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装修、加工等活动,但抢修、抢险等工程及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在已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使用电钻、电锯、电刨、冲击钻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具进行装饰装修作业。(《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第41条)
《四川省城乡综合治理条例》篇
1.《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是什么时间施行的?共多少章多少条?
答: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2019年11月28日进行了修正,共8章73条。
2.城镇临街建(构)物立面是怎样规定的?对堆放、吊挂影响市容市貌物品的如何处罚?
答:城镇临街建(构)筑物立面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其造型、色调和风格应当与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屋顶、阳台、平台、外走廊及窗外不得堆放、吊挂影响市容市貌的物品;各类附属设施应当规范设置。对堆放、吊挂影响市容市貌物品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依法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3.对乱涂、乱刻、乱画或者擅自张贴各种宣传品是如何处罚的?
答:禁止在城镇道路、建(构)筑物、树木及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广告、墙报、标语和海报等宣传品。对乱涂、乱刻、乱画或者擅自张贴各种宣传品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4. 在城镇住宅区内饲养家禽家畜的,饲养宠物和信鸽影响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是怎样处罚的?
答: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依法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5. 对占用公共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车辆修理、清洗、装饰和再生资源回收占道经营如何处罚?
答:对占用公共道路和公共场所行为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6.从车辆内或者建(构)筑物上向外抛掷杂物、废弃物的处罚是怎样的?
答:责令改正或者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个人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7. 在非指定区域、指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规定?
答: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个人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8. 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秸秆、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规定?
答:责令改正或者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个人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9. 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等公共场地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及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如何处罚?
答:责令改正或者清除;拒不整改或者清除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个人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单位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0. 城镇园林建设是如何规定的?对侵占、毁损、围挡园林绿地的如何处罚的?
答:城镇园林绿地建设应当具有市容美化、防灾避险功能,应当定期维护,保持整洁美观。对侵占、毁损、围挡园林绿地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其他城市管理法规》篇
1.向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处罚规定?
答: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处所需处置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02条)
2.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如何处罚?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11条规定: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3.损坏城市树竹花草和园林绿化设施如何处罚?
答:损坏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40条)
4.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如何处罚?
答:责令改正,限期退还。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可并处每平方米10-20元的罚款。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造成损毁不及时恢复,也不缴纳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44条)
5.损坏供水设施或者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如何处罚?
答:责令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并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46条)
6.擅自安装、拆除、迁移、改造燃气设施如何处罚?
答: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对责任人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单位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44条)
7.餐饮商家为什么需要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影响。
8.停车位能否私自安装地锁?
答:禁止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影响通行和阻碍车辆停放;实施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第55条及第74条规定)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对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对个人如何处罚的?
答:依法对个人实施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