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网讯(□李燕)近日,射洪市医保局在辖区内开展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行为督导工作。
此次督导的重点是,指导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有序使用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货款资金流“三流合”管理的药械采购新平台。指导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及时落实国家和省级组织药械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确保按时预付货款,完成约定采购量。规范执行药械集中采购政策,聚焦线下采购,拖欠货款,虚报挂网价格信息等问题。
督导组要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是一项摸得着、看得见的为民、便民、利民、惠民政策,各医疗机构要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集中采购工作,成立领导专班,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全面做好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要综合研判报量,按照历史采购使用量,综合研判下一年的预报量,在能完成使用的情况下,报最大值,实现最优报量,争取获得更多结余留用奖励,要紧抓跟进落实。严格按照各批次的时间节点,在起止时间内完成采购使用,并在网上及时确认收货,不得拖延收货、收票时间,确保按时完成,30天回款率100%,要及时货款结算。按照全市现行药品交易规则,发票确认之日起30日内按时序完成货款支付。同时各单位也要全力推进尾款结算工作,确保药品保障供应良性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