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禁采期内禁止在涪江河道采砂的公告》(〔2023〕第1号)精神,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保障2023年汛期平安度汛。2023年3月20日下午,县地方海事处协助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到蓬溪县境内,对大英籍船舶停靠蓬溪境内进行船舶汛期停靠选址工作。现场提出:一是为确保部营村1社停靠船舶的安全,行业监管执法部门要加强巡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船舶,一律拖离上岸或自行拆解;二是企业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船舶系缆措施,提前储备汛期防汛物资;三是及时向蓬溪县道路运输和港航海事事务中心提交船舶汛期停靠申请书,申请书需明确船舶停靠点及船舶名称、艘数,并按蓬溪县道路运输和港航海事事务中心要求做好汛期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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