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雍建伟)9月28日,南充市司法局、南充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印发《法治南充建设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指出,法治南充建设研究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大胆探索、深入研究,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提供坚强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该办法共七章26条。详细规定了法治南充建设研究课题类别,课题申报和立项,课题跟踪管理、期中检查,课题结项、成果评审、知识产权,课题经费管理等相关事项。
在课题选题方面,要求着眼法治南充建设工作大局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法治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课题分为年度课题、专项课题两大类,年度课题又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在课题申报方面,法治南充建设研究课题由课题组申报,课题组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同时要求,申报专项课题、重大课题的主持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申报重点课题的主持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科级以上行政职务。课题申报时,申报人应填写课题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向市司法局申报。
在课题管理方面,对立项课题实行期中检查制度。课题组完成研究任务后,由课题主持人申请课题结项,市司法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课题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对策建议等被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决策参考应用于实践的,可免于评审。年度课题结题经评审获得“优秀”“合格”的,将给予经费资助。
该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加强法治南充建设研究课题的规范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和实效,促进法治南充建设理论繁荣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