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网讯 1月29日,船山区检察院召开2021年度首场民事检察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为听证员,对一起涉及80多岁高龄申请监督人的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程序进行,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在调查案件事实中开展的相关工作,并给予案件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的空间、由听证员及承办检察官对当事人进行了补充询问,对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查明案件事实起到了良好作用。
为了充分发挥听证员对案件的公开评议作用,本次听证会还专门设置了听证员讨论室,供听证员熟悉案件情况、讨论听证意见,以达到听证员独立形成听证意见,对检察监督案件进行客观公正评判的效果。
“感谢检察官如此重视我的案件,通过这次听证会我真切地感受到检察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维护公平正义所做出的努力,希望检察机关能够把这个案子一查到底。”申请监督人颤巍巍地拉着检察官的手说到。
“听证程序合法,承办检察官细致耐心负责,对法律关系、基础事实都进行了详细阐述,对案件疑点难点都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核实。”“我们很惊喜地看到检察机关为了维护公平正义做了这么多工作,希望以后能够多开这样的听证会,我们才能了解到我们检察机关是一个可信赖的机关。” 参加听证的听证员均对本次听证会给予了肯定评价。
近年来,船山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公开听证工作,先后出台《船山区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案件公开听证暂行办法》《船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听证员相关事项的规定》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对公开听证程序及听证库的建立进行了规范,针对劳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一系列矛盾多发案件开展听证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办案质效、增强了检察监督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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