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网讯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透明度,稳妥处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1月28日,船山区检察院就某民营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拟不起诉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侦查机关、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全面介绍了案件事实和证据,阐述了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对其犯罪行为深刻检讨,诚恳悔罪,期盼能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对社会多做贡献。
听证人员在认真听取案件情况后分别对案件进行评议,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审查程序合法,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和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刑事政策,全部支持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大家表示,此次听证会是船山区检察院落实服务“六稳六保”、服务民营企业、审慎办理涉企案件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具体表现和积极探索,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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