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网讯 近年来,营山县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案件频发,因醉酒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件也时有发生。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因酒驾醉驾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从源头上遏制酒驾醉驾,3月29日上午,营山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潘丽琼到县车管所为新领驾照人员进行安全驾驶普法宣传教育。
潘丽琼以“拒绝酒驾,安全交通在心中”为题为大家上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课。她以该县酒驾案例为引,从酒驾的现状及危害、如何避免酒后驾车两大方面进行了讲解,通过分析营山县醉酒危险驾驶现状、酒驾和醉驾的判定标准、法律处罚和后果,强调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并结合营山县发生的真实案例,向大家讲解了避免酒驾的正确做法,最后针对日常生活中驾驶员容易忽略的食物导致酒驾的可能性以及酒后驾驶电动车等问题,潘丽琼也作了细心的提醒。
通过此次讲解,增进了在场学员对酒驾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增强了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对于引导新手司机拒绝酒驾、文明出行具有重要意义,为有效地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建设平安营山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此外,为贯彻落实该院队伍教育整顿“跟班先进找差距”的专题活动,此次法治宣讲营山县检察院也专门安排了两名青年干警跟班学习全国模范检察官、营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潘丽琼同志,以对标先进查找自己在思想、工作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从听先进讲到向先进学再到跟先进做,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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