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网讯(□柏福林)为进一步加强暂予监外执行和假释罪犯的监管,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近日,南充市顺庆区司法局联合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对全区暂予监外执行和假释罪犯开展集中检查专项清查活动。

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在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清查活动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顺庆区司法局、顺庆区人民检察院主要对截至目前全区在册接受社区矫正和专项清查期间新纳入社区矫正的对象,重点清查以下情况:一是未依法交付衔接而未执行社区矫正的情况;二是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机构未落实社区矫正的情况;三是社区矫正对象被依法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被决定收监执行,而未被收监执行刑罚的情况;四是社区矫正对象提请减刑法院未采纳的情况。
联合检查组通过查阅OA平台信息、社区矫正对象的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全面掌握以上四类情况,特别是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定期向司法所汇报个人情况,递交病情诊断、妊娠检查或生活不能自理的证据材料重点审查,比如:检查医院是否达到要求级别,病情诊断上交时间是否在三个内提交等重点环节进行审查。同时,联合检查组还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现实表现和诊断资料,与相关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座谈,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近期表现、思想状况、生活现状。联合检查组要求执行地司法所要严格落实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本人“三见面、三核实”要求,适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其身份意识,确保服从监督管理。截至目前,检查组已对全区9名暂予监外执行和22名假释罪犯全部完成专项清查。
通过开展联合检查,进一步密切了司法行政部门和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衔接联系,将有力促进暂予监外执行和假释工作的规范化开展,有效防止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等现象发生,切实提升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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