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网讯(□吕晓燕)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人民法院坚持四措并举,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切实保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结合实际,建立少年法庭。通过多次调研,结合工作实际,设立了少年法庭,专门审理涉及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刑事案件,突出对青少年的特殊保护。对拐卖、虐待、遗弃、殴打、伤害少年儿童的犯罪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从重处罚,充分保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重视普法,多次送法下乡。积极落实开展法官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完善“一乡一法官”制度,安排富有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和业务骨干,到司法辖区内的乡镇开展普法活动,主动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户,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心系民生,践行为民宗旨。设立维权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号码。开通“便民服务车”,采取电话预约立案、上门服务、就地调解、巡回审判等方式,优先服务少年儿童。加大司法求助力度,对经济特别困难的,诉讼费实行减、免、缓,绝不让普通老百姓打不起官司。
调解优先,促进社会和谐。对于涉及家庭子女之间纠纷以及离婚、赡养、扶养等涉及中小学生权益的案件,把调解工作贯彻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充分发挥调解功能,缓和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现对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的最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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