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网讯(□庞鸿)“我是一个年逾七旬的农民,感谢贵院执行法官勤于工作,为老百姓执行到案款!”近日,申请人王某某将一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送到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对唐宇等执行法官在春节为其异地执行案款致以诚挚的谢意。

王某某申请执行罗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立案标的为2.71万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罗某某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于2020年9月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春节前夕,执行法官获悉,被执行人罗某某即将在某第三人处领取一笔款项。为尽快找到第三人,迅速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立即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获准审批出省,并于2020年腊月二十八日一早,驱车赶往重庆市涪陵区。经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第三人杨某。

随即,执行法官与杨某积极沟通,说明申请人年逾七旬,生活较为困难,急需此笔案款等情况。经执行法官耐心沟通,何同意协助配合,执行法官顺利提取到该案的全部案款。
春节假后第二天,唐宇等执行法官为王某某办理了领款手续。办理手续时,王某某高度赞扬了执行法官的工作效率和敬业精神:“在腊月二十八即将过年的时候,执行法官奔波上千里,为我执行案款,法官的行为让我万分感动。感谢嘉陵法院培养了这样的好干部,感谢勤于工作、为民解忧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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