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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健全完善法治规划体系。深入对照《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认真贯彻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接全县“十四五”规划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统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制定法治邻水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描绘好法治邻水建设蓝图。高质量推进渝邻两地司法协作,高品质建设川渝高竹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面构建衔接紧密、便民利企的“区域法治共同体”。
二是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深入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和涉企法治事务“一网通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县镇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质量。
三是巩固提升司法改革成果。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体系,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行政执法活动加强检查监督,防止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 四是持续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做优公共法律服务,依托建成的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面拓展基层法律机构服务能力,构建起覆盖城镇、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引导全社会自觉维护宪法尊严、捍卫宪法权威,高标准编制“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大力开展“法律七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促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涂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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