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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治网讯( 蒋赞)近日,王某某因妨害公务罪被移送至华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时,王某某与妻子张某某在华蓥市人民法院的离婚诉讼陷入僵局。因案件系家庭矛盾纠纷引起,且双方尚有二子,为了更好的保障妇女权益,更好的有利于孩子成长,华蓥市检察院联合社区、妇委会等相关部门就刑事、民事两个案件同步协调开展了调解工作。 据了解,王某某与张某某系小学同学,结婚多年,育有两子,均在读小学。近年来,王某某脾气暴躁多次对张某某家暴,造成张某某全身多处轻微伤,经社区、妇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双方关系逐渐不睦已实际分居。近日,二人商定到婚姻登记中心协议离婚,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未谈妥,二人发生争执,张某某因害怕王某某再次对其殴打便报警求助民警将其带回住所地,王某某驾驶车辆尾随警车,在红绿灯处下车强迫警车停下后,用拳头、头部多次击打警车玻璃门、引擎盖,并扬言若民警带走张某某便当场自杀,在民警劝阻时多次推搡民警,造成主干道交通中断,大量群众围观。次日,张某某向华蓥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审查起诉期间,张某某因害怕王某某报复向本院申请就王某某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基于二人特殊关系,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了案件材料,走访了其街坊邻居、妇委会工作人员,并联系了该案离婚诉讼的承办法官。承办检察官认为,因王某某长期家暴,二人多次在妇委会调解未果,又多次诉讼离婚未成功,二人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无存续必要。 承办检察官意识到,刑事案件与离婚诉讼案件分开进行调解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经与离婚诉讼的承办法官沟通,就刑事、民事两个案件协同开展调解工作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检察官遂联系辖区派出所民警、离婚诉讼承办法官及妇委会工作人员在检察院大调解中心对王某某、张某某进行调解。在多方协调下,王某某自愿与张某某离婚,并在财产处置和子女抚养上做出让步。 调解后,华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做出微罪不起诉处理,张某某表示认罪认罚,将改善自己脾气,在离婚后不再纠缠张某某,积极承担自己抚养子女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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