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网讯(□李鑫)为全面提升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水平,4月21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市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述职会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会议总结全市法院2020年执行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执行工作。

会上,各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汇报了2020年度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并就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了交流,同时汇报了各基层法院2021年工作重点、具体思路和工作措施。
记者从会上获悉,2020年遂宁两级法院执行案件收案11626件,其中国存836件,新收10790件。已结1530件,执行到位26.65亿元。结案率99.17%,同比上升6.43%,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52.54%.同比上升1.16%。执行办案及综合指标位列全省第7位。

据了解,下一步遂宁两级法院将大力提升专项执行行动开展成效。各基层法院执行局在接收案件后,必须以24小时,48小时,72小时实施“三板斧”,即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制作,发送,并启动“总对总查控”;48小时内启动被执行人财产的传统查控;网络查控反馈信息后,金钱类财产24小时内采取冻结措施,车辆、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类72小时内作出枝定采取查封措施并将采取措施情况反馈申请执行人(或代理人)。此外,在接到当事人提供的明确清晰的财产线索后,将在48小时内完成查控措施,72小时内反馈查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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