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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治网讯(李源 陈艳)“刘婆婆、张大爷,这是犯罪嫌疑人王某林退赔的300块钱和600块钱,请您们清点一下,如果没有问题,就在纸上签字按印”。 “一张、两张......对头,正好六张”。数着手中红彤彤的票子,张大爷高兴得像个孩子,一个劲儿地感叹:“以前狗丢了就丢了,从来没想过还能拿到赔偿,谢谢检察院,为我们办了这么大的好事。”
 2020年10月至11月,邻水县丰禾镇、袁市镇先后有村民报警称自家拴养的狗莫名失踪了,其中一人表示安装在屋外的摄像头有明显被挪动的迹象。同年11月19日,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通过线索摸排,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林并将其抓获到案,王某林对自己偷狗的事情供认不讳。2021年2月22日,邻水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罪将王某林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官在调查讯问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林能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真诚悔过并自愿认罪认罚,但对如何向被害人表示歉意时却语焉不详。尤其在第一次向其出示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时,他对被盗狗的价格认定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这时,承办检察官意识到犯罪嫌疑人并不想主动退赔。
该案虽小,但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如何把这件小案子办进老百姓的心坎里,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了承办检察官思考的头等大事。 “这次涉案受害人共有12名,被盗的狗有些与受害人朝夕相处10来年,感情深厚,现在狗虽追不回来了,但我们要尽可能地为群众挽回损失。”承办检察官朱宏中说道。 随后,承办检察官多次向向某林释法说理,明确只有自愿退赔才能从轻、从宽处理……,通过耐心疏导和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王某林最终承诺足额退赔被害人损失。
“喂!请问是廖小牛吗?我是邻水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今天下午两点请您带上身份证在古路社区医院等我们......”2021年4月,邻水县检察院检察官前后驱车近200公里到该县古路、石永、丰禾、袁市等乡镇,将追回的7100元赔偿款送到12名被害人手中。
谈起为何要将赔偿款亲自送到老百姓手中,承办检察官说道:“四月正值农忙时节,被害人大多又都是农民,其中还有几位是六、七十岁的老人,为了两、三百块钱跑一趟县城,划不来,我们检察机关跑一趟,就可以让他们少跑十趟,划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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