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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治网讯(蔡城林 李杰)5月12日,华蓥市公安局庆华派出所民警及时救助三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并移交给林业部门,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当日上午10时许,庆华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发现从树上掉下来三只鸟类幼崽,疑是猫头鹰,请求民警帮助处理。接警后,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
据了解,报警人在早上起来打扫卫生的时候,发现树上掉下来三只幼崽,由于幼崽还无法飞行,长相酷似猫头鹰,考虑到这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便果断选择报警求助。民警在现场还发现该幼崽的巢穴被大风吹落,无法恢复,便将三只幼崽放在一个垫了稻草的纸箱里,同时联系林业部门,最终确认了该幼崽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目前,林业部门专业人员已对三只猫头鹰幼崽进行了进一步救助,并表示待幼崽伤势恢复,具备飞行能力后,就会将它们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示: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多数种类几乎专以鼠类为食,是重要的益鸟。同时请广大群众要自觉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一旦发现后要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请勿私自进行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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