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网讯 在毒品犯罪案件专项审判暨“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期间,5月24日,龙某贩卖、运输毒品一案在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由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赖波军担任审判长,遂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永刚担任公诉人。遂宁法检“两长”同时出庭履行审判、公诉职责,为刑事审判庭审实质化在我市法院全面推行起到引领作用,为毒品案件审理奠定坚实基础,将会进一步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此次庭审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全面的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在法庭辩论阶段充分发表了意见,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层次分明,张弛有度。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带头办案已成常态。法检“两长”出庭,不仅是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对案件终身负责的必要举措,也是遂宁法院在“6.26国际禁毒日”活动期间开展的一次重要庭审实践,为规范毒品案件庭审行为、提高庭审质量起到了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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