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检察听证工作,提高运用公开听证办理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切实做好为民解忧纾困,按照高检院、省院安排部署,6月7日至11日,大英县人民检察院持续一周开展主题为“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的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
大英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辖区企业、重点路段、广场、社区等地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宣讲活动。
6月7日,在大英县佳世特橡胶有限公司,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模式、主要生产项目、招工用工以及企业在运营中遇到的困难、职能部门是否有执法不规范行为等问题,并结合企业安全生产、企业风险防控等内容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向企业负责人阐述了检察机关在服务民营企业中的重要作用,从什么是企业的法律风险、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企业多发法律风险的重要环节以及如何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四大角度,结合真实案例,对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进行了细致的讲解,为企业遇到的法律难题与矛盾纠纷提供了解决的方向。
6月9日,在大英县同心路社区等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向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检察听证宣传手册》、《检察听证典型案例》等宣传资料100余份,并对宣传资料内容向群众作了详细讲解。
6月10日,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外路段设立现场答疑解惑咨询点,以现场宣讲、电子屏幕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检察听证制度、检察机关职能,以及检察机关办理的检察听证典型案例等等,检察官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解疑释惑,耐心的讲解和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向群众发放了12309服务中心介绍、关于毒品那些事儿等宣传资料200余份,积极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让广大群众更加直观的了解检察职能。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履职,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赢公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检察听证把人民监督"请进来"。
6月11日,为进一步加强《长江保护法》和长江十年禁渔法治宣传, 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促进案件公正处理,大英县检察院召开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3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就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是否作不起诉决定以及如何修复受损生态进行公开听证和评议。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理由进行了介绍,围绕《长江保护法》出台背景、“可视渔锚”设备的认定、禁捕范围、时间和相关禁止行为等开展以案释法。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对认定的犯罪事实无异议。承办人认为,黄某此次非法捕捞系初犯,且渔获物很少,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具有坦白情节,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针对如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搞好“长江大保护”,与会人员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宣传力度。办理相关案件要结合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认罪态度及对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的破坏后果等作出处理决定,既要体现法律的惩罚性和震慑性,也要突出办案的人性化。对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对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可以设定经济补偿标准进行生态修复,让行为人充当“宣传员”,形成宣传“长江大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听证人员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对本案作出同意检察机关对其作相对不起诉意见。
会后,该院将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结合听证意见,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依法不起诉,并进一步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建议渔政部门对黄某作出行政处罚,以实际行动服务保障《长江保护法》和长江十年禁渔实施,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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