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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治网 讯(蒋敏)近日,华蓥市人民法院天池法庭法官、干警走进禄市镇大坝石村,在乡村开设巡回法庭,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禄市镇大坝石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及部分村民代表旁听了庭审。
原告李某元今年90,其老伴赵某玉今年87岁,两人共生育四子二女,长子已于1991年因病去世,其余五个子女如今均以各自成家、独立生活。两位原告目前生活已不能自理,需要人服侍,无独立居住的房子,其一直居住在大儿子(已经去世)家中。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巡回审理赡养纠纷对当地老百姓教育意义很大,故承办法官石华决定到该村开展巡回审理。庭审中,法官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详细宣讲了赡养父母的相关法律法规,被告李代明、李代章、李代印均当庭表示,应当由三个儿子轮流赡养,其余两个女儿也同意这一方案。经征求双方意见,同意休庭调解。
 休庭调解时,法官、村委会工作人员分头做工作,承办法官从法理和情理两个角度劝说五个子女。最终,五个子女对如何赡养父母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结束后,法官石华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内容,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讲,并接受村民的法律咨询,给本次巡回审理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华蓥法院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深入群众,以案释法,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践行巡回审判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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