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网讯(□李晓玲)8月2日上午,南充市营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熊某被控犯受贿罪一案,并全程网络直播,全县近30个乡镇、100余个单位、千余人接受警示教育。

审判现场,营山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60余名干警参加旁听。
“借助‘庭审进万家’活动平台,将庭审直播覆盖全县,旨在通过这种零距离观摩庭审,充分发挥职务犯罪庭审廉政教育作用,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营造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护航全县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作为此次庭审审判长,该院副院长侯鸣说道。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9年10月期间,被告人熊某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拨付政府补助资金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八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5万元。
随着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的有序推进,庭审逐步展现了熊某的违法犯罪过程。经过3小时的庭审,该案当庭宣判,以被告人熊某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扣押在案的赃款人民币55万元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一堂“警示课”,让广大干部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给社会、家庭、个人带来的巨大惨痛教训。一本“活教材”,警示广大干部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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