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四川法治网讯(刘婧 符青梅)近日,华蓥市人民检察院以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依法对一起跨省贩卖、运输“非洲猪瘟”病猪案两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据悉,为牟取不当利益,被告人丁某某、王某某在网上发布售卖猪仔广告,每头生猪销售价格均低于市场价两三百元。2021年3月初,两名被告人将10头无检疫合格证明等手续的生猪仔售卖给前锋区村民黎某某。3月8日,该批生猪仔从山东省运输至四川省华蓥市天池镇收费站时,被华蓥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和华蓥市公安局天池派出所挡获,当时已有两头生猪仔死亡。华蓥市农业农村局对这批生猪进行非洲猪瘟核酸检测取样,检测结果为猪全血样品4份阳性,6份阴性;咽拭子样品8份阳性,2份阴性。
“感染‘非洲猪瘟’的生猪流向市场,将给生猪养殖业带来极大危害,影响猪肉市场供给,更会影响食品安全。”该院检察官饶江琴说,该案事关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华蓥市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取证,推动案件侦查,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助力“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