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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治网讯(王强)2021年8月27日,华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到华蓥市强制医疗机构——高兴卫生院,对强制医疗的执行开展了现场检查,同时也对2013年以来的关于强制医疗的执行活动进行了调研,经调研发现,目前强制医疗存在费用承担不明确、执行场所不规范、期限以及如何解除规定不清等困境和难题。
华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出,一是要加快强制医疗所的建设,确保强制医疗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强制医疗决定严格依法执行。二是明晰责任,确定强制医疗费用承担主体。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三是建立医疗效果评估机制,即设立由法院、医学专家、监所检察人员组成的医疗效果评估小组,就医疗机构定期对精神病人的诊断评估进行再评估。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再评估对强制医疗执行进行监督,对未依照规定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或者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而强制医疗机构未及时提出解除意见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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