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网讯(□李鑫)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持续安全稳定,防止脱管、漏管,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9月23日至9月30日,由遂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康世通带队,与遂宁市检察院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市直园区司法分局相关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联合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司法所进行实地督导检查,仔细了解了各地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情况,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委托司法所开展工作情况。通过查看工作台账、档案,检查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材料制作情况,社区矫正对象接收、报告、请销假等事项;检查了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措施、走访核实落实情况;抽查了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活动轨迹情况;询问了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
康世通对各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务必做好案件规范化管理。社区矫正要进一步规范档案装订和填写,严格按照司法厅《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规定,规范制作执法文书,通过案卷的规范彰显社区矫正执法的规范。要认真做好纸质案卷和电子案卷同步管理,坚持“实时更新”,将反映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痕迹的执法文书按要求同步归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做到规范执法、及时归档。要按照《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建立规范化的档案管理制度,设置“社区矫正档案室”,依法保管解矫档案。务必做好社区矫正监管教育。要严格办理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入矫解矫、外出审批等事项,及时成立矫正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法治教育、心理教育。要制定“一人一策”的矫正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化矫正。对个别生活困难人员要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帮扶救助,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对重点人员要严格落实严管措施,符合使用电子腕带的一律依法审批使用,对不服从监管、参加集中教育不积极、擅自越界等违规违法行为依法及时予以惩处,严防社区矫正脱管、漏管、虚管。务必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要制定安全维稳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无特别重大事由,国庆期间不得请假外出。同时,针对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广泛宣传防控措施,要求“非必要不外出”。要通过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电话核查、电话抽查、手机定位等方式,动态掌握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全方位、全时段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向,及时落实稳控措施,防止影响安全稳定事件发生。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衔接工作,确保在国庆期间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档、不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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