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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公平正义︱ “可疑”轮胎被查封? ——树牢证据意识,把好案件质量关
本网网址:www.scfzxxw.com   来源: 四川法治网    时间:2021-11-02
 
四川法治网 讯(邓华)“法官,我们申请对事故车辆的轮胎进行证据保全的保全案件怎么办啊?”

     “ 请放心,我院已经与事故车辆的法定车主、实际车主、高速交警以及鉴定部门人员取得联系,今天下午就要依据民事裁定书对被鉴定轮胎进行查封。”

        案件背景
    
        2021年8月9日上午10时15分,四川广安某运业公司名下的川X****大型普通客车行驶至G42沪蓉高速公路1685+900米路段时与右侧波形护栏相撞侧翻于高速公路车道内,造成2人当场死亡,1人因抢救无效死亡,另造成20余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高速公路交警队委托专业鉴定机构鉴定对车辆状况进行鉴定,得出结论为因第二轴右主轮胎、右副轮胎最小深度1mm,运业公司对鉴定结论不服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我院在接到申请后,于2021年10月28日下午3点,组织申请人四川广安某运业公司委托代理人张某某及公司人员谢某某、柏某某和实际车主杨某某一起,采取证据保全,将申请人名下的川X****大型普通客车第二轴右主轮胎、右副轮胎从事故大客车上取下,进行装袋并用法院封条予以查封, 并将查封的轮胎放置于单独库房进行保管,防止证据遭到破坏,保障证据客观全面反映事实,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编辑:杨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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