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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治网 讯(彭蕊 李富华) 11月3日晚,邻水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城北镇金钟水库有人违法钓鱼。接警后,城北派出所处警人员、邻水县水投公司工作人员立即前往金钟水库。经过巡查,在水库周边发现了7名违法钓鱼人员,并将7人移交邻水县环保部门依法处理。 据悉,金钟水库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地,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禁止在水库边钓鱼、网鱼等违法行为。针对违规钓鱼行为,环保部门将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针对水库网鱼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今年以来,邻水警方查处多起违法钓鱼行为。禁渔期违规钓鱼、不放生保护鱼种、在饮用水源保护基地钓鱼等均会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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