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网讯(□张欢)“这笔款项我们收了两三年,一直没有收到,困扰了我们几年的问题,不到一个月就解决了!感谢射洪市法院的法官和法官助理,正是有了你们的帮助,我们才能这么快兑现债权!”11月24日上午,一名当事人在射洪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激动地说道,并将一面写有“清正廉明,秉公执法”的锦旗送给了姚亮法官及其助理赵娟。

近日,射洪市法院依法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冻结标的额为57万元的资产,成功化解了一起民事债务纠纷。
10月底,射洪市法院速裁庭员额法官姚亮办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王某主张由被告林某立即偿还57万元债务。姚亮法官在充分掌握案情之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在债权认定方面证据充分,本着尽最大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主动向原告方提议,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以防止债务人转移、藏匿、挥霍其财产,敦促其尽快履行偿还义务。
因不清楚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情况,王某遂提出网络查控申请。11月1日,姚亮法官做出网络查控的民事裁定书,随后根据网络查控情况做出保全裁定,冻结了被申请人的微信、银行等账户。被申请人在本院冻结其账户后,主动联系申请人,表示愿意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并于11月21日、23日在法官见证下分两次向申请人支付了全部款项。至此,案结事了,也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诉前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生效法律文书的有效执行、推进纠纷的多元化解决而推出的应急性保全措施。下一步,射洪市法院将持续提高司法服务质量,提高审判效率,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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