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网讯(□李鑫)11月29日—30日,省司法厅“枫桥式司法所”第三调研组在阿坝州司法局副局长邓军的带领下,对遂宁市2021年申报的6个省级“枫桥式司法所”进行了实地调研。遂宁市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小容及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工作人员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莅临蓬溪县司法局三凤司法所、天福司法所、安居区司法局柔刚司法所,船山区司法局龙凤司法所、射洪市司法局大榆司法所和大英县司法局盐井司法所,采取实地查看阵地建设情况、查阅创建工作资料、现场交流座谈等方式,详细了解遂宁全市申报的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在党建引领、群众工作、三治融合、服务大局、体制创新、工作实绩、基础保障和特色亮点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创建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征集了基层司法干警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遂宁市“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取得的成效。认为遂宁司法所建设受到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协调机制紧密有力、工作开展扎实细致、创建资料规范详细、人员保障落实到位、特色亮点因地制宜,在围绕地方中心工作、服务基层群众、为民办实事、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

调研组指出,要将建设“枫桥式司法所”工作作为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履行好司法所职能职责,推动遂宁司法所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乡村振兴等工作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