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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顺庆法院: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违规收治发热病人!医院院长、副院长双双获刑!
本网网址:www.scfzxxw.com   来源: 本站原创    时间:2022-05-12
 

  四川法治网讯(□李旸 杨若潇)2020年1月,正值全国上下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顺庆一医院院长、副院长却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违规将发热病人收治入院,导致该医院十余名医护人员被隔离........

  5月10日上午,南充顺庆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疫情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王某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审理查明

  被告人李某为某医院院长,被告人王某某为业务副院长。2020年1月,因新冠肺炎在武汉爆发并扩散全国,为防治疫情,国家、省、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均多次召开疫情防控会议并发布疫情防控措施,对相关医疗机构做出诊疗规定和要求,被告人李某、王某某在收治发热病人苟某某、贾某某(二人系副院长王某某的亲戚)的过程中,不顾多名医护人员提出反对意见和转院建议,拒绝执行顺庆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最终因发热病人苟某某系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导致该医院十余名医护人员被隔离,致使该医院多名医护人员及其家属、社会上不特定多数群众存在被感染新冠肺炎的严重风险。

  法院认为

  被告人李某、王某某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回顾本案,事情完全可以避免发生,然而被告人王某某、李某置防控措施于不顾,造成这种密接者被隔离的后果,最终害人害己。

  生命健康重于泰山,疫情防控不是儿戏。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做好疫情防控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希望广大社会公众引以为戒,切勿实施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行为。

 
编辑:杨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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