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网讯(□李鑫)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父母开启“依法带娃”时代。为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提高其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5月14日上午,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船山区妇联、船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走进遂宁市船山区永和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以案释法等形式,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法律知识,帮助群众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船山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朱仁美在活动现场向群众耐心地为过往群众讲解《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等,引导广大家长切实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提升家长依法教子、科学育儿的能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

宣传活动结束后,朱仁美还走访了未成年人家庭、留守儿童家庭等,为小朋友们送去书包笔记本等学习用品,同时也对特殊家庭的家长开展“一对一”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教育监护人学做合格家长,引导监护人依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让缺失的家庭关爱回归,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朱仁美表示,“通过此次宣传,我们希望更多的家长积极履行监护职责、正确的教育子女,给子女带来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下一步,船山区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增添举措,加强联动,整合资源,推进家庭教育工作走深走实,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真正让家长受教、孩子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