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网讯(□李鑫)星期一一大早,遂宁船山区人民法院门口一名手持鲜花的男士在一众来访者中格外引人注目。进入诉讼服务中心,该男士,激动地将鲜花与锦旗送给了正要去接待室的执行干警。

该男士是一家建筑公司的代表,该建筑公司与杨某合同纠纷一案中,建筑公司胜诉。但官司打赢了,判决生效了,杨某却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查询到其名下仅汽车一辆,未查询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近日,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赵斯印法官团队决定扣押被执行人车辆并拘传被执行人,将杨某拘传至法院后,通过采取搜查、告知拘留等措施,杨某现场履行20万元,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续也按约定继续履行。
申请执行人的权利终于兑现为真金白银,锦旗虽小,却包含了当事人的暖暖情谊,更是对法院工作的最大肯定。船山区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执行措施的运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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