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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治网讯(文海荣 杨靓)在“3·15”来临之际,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行业监管,结合“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实施方案,针对性解决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质量意识淡薄等问题,3月1日,华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业行政约谈会。 本次约谈会重点强调了商家的企业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销售,要求商家健全完善电动自行车进货销售台账等各项记录,不得擅自加装尾箱、擅自拆除踏板,不得擅自改动限速装置,不得擅自加装电瓶,切实保障商家和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会议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产品质量法》和《认证认可条例》等内容,并对华蓥市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下一步华蓥市市场监管局将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对华蓥市电动自行车经销商进行全覆盖检查,着重摸排其销售模式、是否建立进销售台账、是否落实进货验收义务等销售商家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引导经营者自觉提升守法经营意识,净化电动自行车经营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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