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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治网 讯(黄菁 唐奥)近年来,华蓥市明月镇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群众利益、彰显公平正义、妥善处理纷争和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多措并举,不断推动全镇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提质增效,走出了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的“明月路径”,起到了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是健全完善调解组织队伍。全镇结合换届选举和领导班子调整,及时健全并调整镇、村(居)、村民小组调解组织队伍。目前,共有镇、村(居)、村民小组调解组织67个,调解员95人。覆盖全镇村(居)民小组,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以案释法、参与现场调处纠纷等多种形式,丰富人民调解员培训方式,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提升人民调解员素质,达到了全镇每名调解员都能受训,为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是强化人民调解制度及阵地建设。全镇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法律顾问制度、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制度、首问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同时,全镇各村(居)调解室配备了必备的办公设备设施,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常态化。按照“早排查、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的原则,将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为事前排查预防。做到每月定期排查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时间节点排查相结合,及时掌握重点矛盾纠纷情况和不稳定因素,切实制定化解方案和调处预案,坚决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五是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体系。以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为中心,带动村(居)、村民小组调解组织,实现部门联动,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同时,注重发挥村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和公共法律服务站(室)的作用,切实打通人民调解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六是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宣传氛围。大力开展“枫桥经验”、《人民调解法》等专题宣传活动,同时结合以“调解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群众”为目标,把普法宣传贯彻调解工作全过程。做到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结案,以案例为典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近五年来,全镇共受理各类纠纷2025件,成功调解2022件,成功率99.8 %,涉案金额达600余万元。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把矛盾纠纷消灭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全镇无因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无因纠纷调解不及时而引发民转刑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全镇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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