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培优评选活动的安排部署,争创2023年度省级“枫桥式人民法庭”,9月13日,遂宁中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培优评选现场评议会对前期从全市32个人民法庭中选拔而出的5个人民法庭开展公开评比。
会议邀请省高院督导工作组,全国、全省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等7名专家及群众代表组成评审组,全市两级法院分管人民法庭工作的院领导、候选人民法庭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船山区人民法院龙凤人民法庭、安居区人民法院三家人民法庭、射洪市人民法院沱牌人民法庭、蓬溪县人民法院鸣凤人民法庭、大英县人民法院蓬莱人民法庭负责人分别介绍所在法庭基本情况及争创2023年度省级“枫桥式人民法庭”做法、特色亮点等情况。
汇报结束后,评审组成员结合法庭工作情况,按照测评体系对5个参评人民法庭进行现场评分。评审组对遂宁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从党建统领、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执法办案、基础建设、品牌建设等方面对参评人民法庭进行点评交流。
最后,遂宁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张皓对省法院的大力指导、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和广大群众对全市人民法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对进一步推进省级“枫桥式人民法庭”培优评选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推动人民法庭工作走深走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实质化运行、优质化提升”为目标,不断强化党对人民法庭工作的绝对领导,推动全市人民法庭工作持续走深走实,迈入新台阶。
二是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全面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深度推进诉源治理,不断完善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市法院要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做好工作部署,以“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切入口,实现法律服务进乡村,为建设法治乡村贡献人民法庭力量。
三是全面加强民生保障,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人民法庭要加强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的民生司法保障,用具体的举措实现大成效,以真挚的为民情怀坚守初心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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