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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5日凌晨,邻水县牟家镇麻河村发生一起非法电鱼案件。经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公安机关、水产专家深入调查,通过现场勘验、科学鉴定及多方取证,最终锁定嫌疑人违法事实,案件实现完整证据链闭环。 5日凌晨1时许,县农业农村局接群众举报称,牟家河段支流有人电鱼。县农业农村局赓即联合公安机关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现场未发现电鱼行为;经摸排,在当事人家中查获其处理渔获物现场,当事人杀鱼手法娴熟、工具齐全。面对询问和现场指认,当事人辩称是在池塘电鱼,未在河道电鱼。当嫌疑人被依法传唤至办案中心接受调查后,改口称小部分渔获物是在河道所电,大部分渔获物是在麻河村1组一处132平方米的小池塘电的。 为核实真相,办案人员走访嫌疑人所述池塘,该池塘养殖人员称只在池塘投放了少量草鱼进行饲养,并无其他鱼类。同时,办案人员联合重庆市水产研究所专家进行实地勘查,通过比对渔获物生活习性、分析水塘与天然水域关联性,专家明确认定:嫌疑人所称“水塘电鱼”无法成立,其捕捞的鱼类特征与天然河道生态高度吻合。结合电鱼工具、现场物证及证人证言,公安机关形成完整证据链,最终突破嫌疑人口供,其承认“大部分渔获物实为河道非法电捕所得”。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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