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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治网讯(周小宇 甘元元)炎热的夏季,是鱼类食欲旺盛的寻食高峰期,同时也是非法捕捞、违法垂钓的高发阶段,邻水县农业农村局和邻水县公安局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提高渔业执法巡查频率,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捕捞行为。
 2022年6月16日20时许,陈某使用甲氰菊酯毒鱼的方法在大洪河石滓段支流进行非法捕捞,被邻水县公安局石滓派出所民警现场抓获,其行为涉嫌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邻水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对其毒获鱼类进行分类鉴别。
 2022年6月20日23时许,邻水县公安局鼎屏派出所与邻水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开展渔业联合执法巡查时,发现县城区护城河有多人使用舀兜在河中“舀鱼”,执法人员在东门至南门河段先后将河中7人“揪”上河岸,对舀鱼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向其宣传了关于禁渔期的相关规定以及《邻水县天然水域禁捕通告》,并对其给予了严重的警告。
 2022年6月21日上午11时许,邻水县渔政协管员在邻水县牟家镇长胜村天然水域发现有人多杆垂钓,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案发地,将违法嫌疑人姜某挡获。经查,当事人姜某使用1根手杆和7根海杆违法垂钓,其中有2根为真饵复钩钓具,每根钓具上挂有盘钩16颗,一共32颗钓钩,姜某在禁捕区域使用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禁用工具捕捞,其行为已涉嫌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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