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四川法治网讯(李云 雷文强)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领域执法行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9月15日,广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第二检查组深入岳池县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检查组来到岳池县,实地走访了位于经开区化工园区内的四川新青阳制药有限公司、广安润康药业有限公司,通过查阅执法案卷、现场交流等方式,了解岳池县应急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程序是否规范、企业相关权利是否得到保障等情况。
随后来到岳池县应急管理局,听取了该局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汇报,并对2021年以来该局执法案卷进行检查。在交流中,检查组还指出了在执法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管理、法制审核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据悉,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为了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而对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件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则是对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控制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我局将全盘接受,认真整改。”该局总工程师魏琴表示,检查组的到来,给我们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找到了“病灶”,开出了“良方”,有利于提升我局行政执法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良好法治环境。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