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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治网讯(贺亚琼)从2009年开始每年的5月12日是“全国防灾减灾日”为结合溪口镇特殊地理环境,减少自然灾害风险,溪口镇组织林业、农业、民政、溪口司法所等开展以“防范自然灾害 护航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该镇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大力推进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本次活动采取悬挂横幅、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宣传“防震减灾”相关安全知识,为了不断提高全镇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溪口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场为人民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 《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各地发生的自然灾害为例,现场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讲解避灾常识,让广大人民群众都了解到如何自救、互救、疏散救援的能力。
 通过本次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他们认识到必须“防微杜渐”才能避免造成大的灾害,才能保证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了解到防灾减灾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广大人民群众都应注意防范的,部分群众也表示像此类活动应多多开展,让更多的百姓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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