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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治网讯(唐创 崔梦瑶)2023年6月5日,邻水县兴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了一件个人与村集体之间的承包合同纠纷。此纠纷源头得从2021年6月3日说起,兴仁镇古佛社区4组(原兴仁村7组)将集体堰塘发包给村民包安军,并签订了《兴仁村7组堰塘湾)堰塘承包合同书》,承包人包安军缴纳了承包款11500元。由于该堰塘存在原有纠纷,导致承包人包安军两年来无法在该堰塘开展养殖活动,合同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双方遂产生纠纷。 2023年6月1日,包安军向兴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当即受理了此纠纷。镇调委会分别向社区居委会、该组村民进行走访,了解到当事人包安军自承包合同签订以来并未实际使用或管理过该堰塘,承包合同没有得到实际履行。经调解,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解除合同,发包方向承包人返还承包款115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75元、报名费200元。 群众身边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每一件纠纷的背后都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兴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将永远走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 图为:调解协议签字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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